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依法治校,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我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的文件精神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鄂教院党字[2003]第1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充分依靠和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学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原则是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委、监察、工会协调、监督,各部门各负其责。
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教、工代会建立校务公开专门委员会。
三、校务公开的职责分工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负责有关校务公开的文件制订和会议的召开,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布置、检查和落实,负责校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持校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制度的制订和完善;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2、校务公开专门委员会
由纪委、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及人员组成。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对校务公开的效果及影响进行跟踪。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重大决策的公开
2、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公开
3、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情况的公开
4、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的公开
5、学校新教师及劳动用工情况的公开
6、教职工工资晋升、资金分配的公开
7、教职工职称评定情况的公开
8、教职工福利情况的公开
9、学校财务的公开
10、审计结果的公开
11、基建维修项目的公开
12、物资采购的公开
13、学校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公开
14、招生与就业事务的公开
15、学生管理的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时间与形式
校务公开的时间可在教代会、中层干部会、年终、期末总结会,亦可根据需要随时公开;通过网络、会议、发文、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教职工或部分教职工代表、中层干部公开
六、校务公开的承办部门与责任人
校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主要负责人
七、校务公开的监督及监督内容、方式
校务公开由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及教、工代会校务公开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监督内容看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程序和公开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开;检查所须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程序;接受教职工及学生的反映和投诉,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