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4895

鄂二师院工201812

  

关于印发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更好地帮助教职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发[2018]6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规范各类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自201831日起实施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31

  

教职工慰问实施办法

修订稿

为帮助教职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充分体现学院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规范各类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发[2018]6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慰问原则

1. 服务教职工的原则应按照文件规定正确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工会服务职工的职能 。

2. 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 ,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慰问经费使用效益 。

3.民主管理原则慰问情况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慰问经费支出信息公开制度 ,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慰问对象

符合条件的学校在职工会会员

慰问项目及标准

1.结婚慰问

工会会员结婚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慰问品

2.生育慰问

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3.退休离岗慰问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4.生日慰问

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工会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向会员发放价值160元的实物慰问品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5.住院慰问

工会会员本人生病住院慰问金500对患重病短期内多次住院的工会会员慰问金原则上按半年一次掌握

6.丧葬慰问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慰问金1000

7.春节慰问

春节慰问分两大类全体工会会员慰问和困难教职工慰问

全体会员慰问由学校招标中心统一集体采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发放300元慰问品或根据需要发放提货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困难教职工慰问由工会根据文件要求采取会员个人申请二级工会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工会校工会组织民生改善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人选及慰问档次

慰问办法

1.结婚生育退休离岗去世等由所在二级工会所在部门派人以学校名义慰问

2.教工住院慰问

会员在住院期间由所在二级工会所在部门派人前往医院以学校名义看望慰问

3.丧葬慰问

工会会员或直系亲属去世的慰问由二级工会提出一般由所在部门领导二级工会派人参与代表学校慰问

4.所有祝贺慰问需要学校领导参加的由学校工会人事处老干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予以慰问

5. 所有祝贺慰问须与单位行政部门做好统筹,不得重复慰问

报销程序

祝贺慰问费用由二级工会到学校工会办理报支手续支出报销时需填写慰问报销单并附上相关证明各二级工会主席对其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由学校财务转帐支付

本办法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83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