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23   浏览次数:1269


鄂二师院工〔2019〕10号


关于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工会关注民生、服务职工的职责,帮助职工排忧解难,让教职工在共享学校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校工会决定在2020年春节期间,开展对困难教职工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原则

 学校在职职工,需本人提出申请。

  1.  申报条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职工可提出申请

 1.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0元(2019武汉市城市居民低保线)以下。

 2. 因职工本人,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3. 因职工本人病故或家庭遭受灾害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教职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列为申请对象

   1. 拥有二套以上住房,商用房,出租或改变用途的教职工;

 2. 拥有私家车(已购买后符合申请第二条除外)的教职工。

 三、申报程序

 1、调查摸底。各二级工会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调查核实建档工作,及时掌握困难教职工情况,做到困难对象清、原因清,数量清。严格标准,把握条件,原则上以本年度新增困难职工本人,未享受过困难慰问的教职工同等情况下优先,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在符合致困条件前提下当报则报,无指标),需为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认真申报。各二级工会要对本单位的困难教职工困难情况进行初审,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指导申报人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特困)补助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年度就医诊疗情况诊断书、病历、出院小结,医药费支出单据复印件,家庭收入情况〔工资条〕)。要在本单位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并反馈结果,困难教职工申报表必须经二级工会主席审核确定签字后方可上报,并于12月26日17:00时前截止(逾期不候),将申报表电子和纸质档上交校工会208室。

 联系人:李金丽

 联系电话:87943997  

 邮箱:781029594@qq.com

 3、集体审核。校工会对全校上报材料整理汇总后,提交教代会民生改善工作委员会上会集体讨论审核,确定困难教职工对象及补助额度。根据相关规定,慰问金直接转入困难教职工的银行卡中。

 四、相关要求

 1、依据各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完善规范学校困难教职工的建档工作,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规范管理的要求,落实好特困教职工的帮扶工作。

 2、在春节期间,校工会将会同相关部门领导,深入到特别困难教职工的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与教职工面对面地交流和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困难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3、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单位的困难教职工开展看望慰问活动,配合校工会把送温暖活动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真正把学校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困难教职工档案申报登记表

 附件2: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特困)补助申请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